染髮變色是變化外型、轉換心情的最佳選擇,不過,您使用的染髮產品合格安全嗎?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造型髮廊、美髮材料行等進行市售染髮劑品質檢驗,共 計抽驗15件,結果有8件不合格,不合格率53.3%,其中2件涉未領有許可證字號,6件成分與衛生署原核准內容不符,還有4件涉及標示違規,不合格的產 品,已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進行後續查辦。
  
  依衛生署公告的「含藥化粧品基準表」中,化學成分「p- Phenylenediamine」、「o-Aminophenol」等列屬染髮劑成分,含有該表列成分的化粧品,屬「含藥化粧品」,需依化粧品衛生管理 條例第7、16條規定,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,取得許可證後,才能輸入或製造。
  
  衛生局指出,此次查獲2件未經許可擅自輸入、製造 的不合格染髮劑:「義大利莎波LK 樂開持久染髮霜7/7」及「伊采染髮膏綠色原色0-33」,分別查無相對應的許可證及許可證字號已註銷;另「立美特NO PPD高亮彩染髮霜」等6項,經檢驗發現其含有的染髮劑成分與衛生署原核准不符,疑涉自行變更染髮劑配方。
  
  另此次抽驗的「威卡羅染髮膏10.0號」未標示批號或出廠日期、保存方法等;「丹蔻麗天使染髮膏3/66」未標示全成分、進口商地址、批號或出廠日期等,可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,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款。
  
   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,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必需顯著標示「產品名稱」,產品同時具外盒包裝及容器,應標示「製造廠名稱、地址(國產者)」、「進口 商名稱、地址(輸入者)」、「內容物淨重或容量」、「用途」、「用法」、「批號或出廠日期」、「全成分」、「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」、「許可證字號(含藥化 粧品者)」等。
  
  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24drs.com/daily/article.asp?x_no=8021

 

染髮劑,染頭髮,大家如果最近要染髮,最好問一下店家是否是經過合格檢驗的染髮劑,不然頭皮和頭髮都要遭央嚕~可會造成頭養、甚至掉髮的情況哦!!!!!!請大家格外小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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